1、 潘埙(1476-1562)字伯和,号熙台,南直隶淮安府山阳县(今江苏省淮安市)人。
2、正德三年(1508)进士,授工科给事中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3、性刚决,弹劾无所避,多疏谏,三迁至兵科都给事中。
4、右都督毛伦因阿附刘瑾论死,削世荫。
5、伦曾有恩德于钱宁,恃为内援,伦子求复袭。
6、埙等力争不可,中旨忽命埙与吏科给事中吕经各进一阶,调外任。
7、埙为开州同知。
8、嘉靖七年(1528)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,剿贼有功。
9、河南大饥,未及时振济,怨声四起,传闻宫中。
10、帝切责抚、按隐匿灾情状,被给事中蔡经等所弹劾。
11、诏罢官,永不叙用。
12、年八十七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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