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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天天报资讯】深康佳A: 对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       对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


(资料图片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的独立意见

     一、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专门意

     我们接获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公司”)按持股比

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(简称“毅康科技公司”)提供财务资助的议

案,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

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对该

议案进行了认真阅读,对于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

资助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了解,基于独立的判断,现就公司

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

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   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公司对毅

康科技公司的资产状况、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后确定的,

毅康科技公司具备偿还财务资助的能力。我们认为公司向其提供财务

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,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,符合公司和全体股

东的利益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、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。

同时,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。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

果。

     二、关于康佳创投发展(深圳)有限公司为康佳产业发展(武汉)

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

     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

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的

独立董事,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,对康佳创投发展(深圳)有限

公司(简称“康佳创投公司”)为康佳产业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(简

称“武汉发展公司”)提供担保额度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了解,

基于独立的判断,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

康佳创投公司为武汉发展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

见:

     康佳创投公司持有武汉发展公司 49%的股权,对该公司经营有一

定的影响力。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,企业信用状况良好,武汉发展公

司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与康佳创投公司一起为武汉发展公司提

供担保。我们认为康佳创投公司为武汉发展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整体

风险可控,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,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,

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、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。同时,

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,并将报股东大会审议。因此,

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。

     三、关于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为安徽康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

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

     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

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的

独立董事,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,对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(简

称“安徽康佳公司”)为安徽康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(简称“安徽

康塔公司”)提供担保额度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了解,基于独立

的判断,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安徽康佳

公司为安徽康塔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   安徽康佳公司持有安徽康塔公司 49%的股权,对该公司经营有一

定的影响力。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,企业信用状况良好,安徽康塔公

司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与安徽康佳公司一起为安徽康塔公司提

供担保。我们认为安徽康佳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安徽康塔公司提供担保

额度的整体风险可控,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,符合公司和全体股

东的利益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、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

形。同时,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,并将报股东大会审

议。因此,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。

     四、关于为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

专门意见

   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

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我们对公司为

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

了认真阅读,并就该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,我们依据各自

认为已经获得的足够的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,对该交易作出独立判

断,并发表意见如下:

     (一)议案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,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

可。

     (二)决议是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,该关联交

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、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规

定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公司与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

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商业惯例,公司关联交易

客观、公允,交易条件公平、合理,体现了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

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,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。

     (三)在对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,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、姚威先

生回避表决,其余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交易。该关联交易的表决

程序合法,体现了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
     (四)该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。

     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、合法。我们同意董事局

的表决结果。

     五、关于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额度的专门意见

   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

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我们对公司

为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阅读,并就该

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,我们依据各自认为已经获得的足够

的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,对该方案作出独立判断,并发表意见如下:

     (一)议案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,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

可。

     (二)决议是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,该方案的

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、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

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为申请银行授信,公司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

为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等额等期的反担保符合商业惯

例,本次关联交易客观、公允,交易条件公平、合理,体现了公平、

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,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。

     (三)在对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,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、姚威先

生回避表决,其余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交易。该关联交易的表决

程序合法,体现了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
     (四)该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。

     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、合法。我们同意董事局

的表决结果。

     六、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专门意见

   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

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我们对公司

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阅读,并就

该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,我们依据各自认为已经获得的足

够的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,对该方案作出独立判断,并发表意见如

下:

     (一)议案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,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

可。

     (二)决议是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,该关联交

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、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规

定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

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开展的常规银行授信业务,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,

交易符合商业惯例,本次关联交易客观、公允,交易条件公平、合理,

体现了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,特别是中

小股东的利益。

     (三)在对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,关联董事姚威先生回避表决,

其余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交易。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,体

现了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
     (四)该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。

     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、合法。我们同意董事局

的表决结果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 立 董 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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